事业单位人员经商后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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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事业单位人员违反国家规定,从事第二职业的,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分。
2、经商办企业的,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分。
3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分:(1)利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之便,经商办企业的;(2)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、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;(3)经商办企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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