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发费用的归集

商业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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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协委员分歧在于如何归集 恐怕够呛。
对于发明了新的仪器,想在会计科目间套用旧的低计入准则,并以此来装点一下研发成本,恐怕要好好下功夫研究了。
如果有新的仪器已经达到了高级设备程度,那么该仪器的生产过程中的用料和耗费又该准备怎样的会计科目呢?
管理费用呢,或者是周期相关费用呢,有人认为是否要另立新科目,譬如把生产车间或者职能部门发生的维修或者管理等费用,计作这个部门职工生活或者福利方面的费用。
没有这个设备部门的其他设备呢,譬如购入一些设备,另外计算折旧呢,还有每年年初,为了公司正常运转所发生的一些费用,或者在设备使用维护的零部件,制造备件等方面,也可以计入采购费用呢?
而新增设备等费用,又应该计入什么作为耗费中的一种呢?
这些问题的答案显然是众说纷纭,有人说,也可以计入生产过程中,只是不能计作在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中,而是要计入管理费用--研发费用中。
对于这些不同的提议,我们真的能同意吗?
我们认为,有关部门应该预先考虑并与专家和会计人员进行磋商。
未来,随着新的科研仪器设备的大量使用,如航天事业,就早就采用了高投入大计量的仪器设备。
这样一来,计量与配件的采购,还有时间使用之间都有巨大的时间差异,甚至存在100倍以上的时间差异!然而,目前的科研仪器设备并没有独立的完善的国家标准,或者是说,即使有国家标准,还没有来得及强制执行。
这要等到专家在诸多问题上得出了定论,估计成本也可以和最主要的研发成本相比,甚至于超过最大的比例,那么再推进实施也就不迟。
注:此年份为维护费用分摊科目首次出现某一科目的年份。
一个必须面对和正视的事实是:一系列可以预见的,围绕科技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展开的调查表明,科研成本分摊中存在许多技术或管理上的问题,而立法和政策规范方面则相对滞后。
财政学者、201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史蒂格利茨在2010年3月在南德意志报《国国灵魂》报栏目中发表文章,对科研成本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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